偷越国(边)境罪应当如何判刑
TIME:2022-04-20 来源:黄云龙(原创)


一、法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

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相关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3次会议、2012年11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82次会议通过)

二、犯罪构成

偷越国(边)境罪,是指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行为。偷越,主要表现为不在出入境口岸、边防站等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或者使用伪造的出入境证件在规定的地点出入国(边)境。只要出入境证件形式合法,就不得认定为偷越国(边)境。行为主体既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公民。偷越行为情节严重的,才成立本罪。根据《越境案件解释》的规定,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或者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5)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走私犯罪人偷越国(边)境的,是走私罪与本罪的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偷越国边(境)叛逃的,以叛逃罪论处,也不另认定为本罪。

三、偷越国(边)境罪会如何判刑

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由此可以看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偷越国境的行为才会构成偷越国境罪;如果行为人偷越国境的行为并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是不会构成偷越国境罪的,也就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

(1)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的;

(2)偷越国(边)境3次以上的;

(3)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4)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1年内又偷越国(边)境;

(5)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走私犯偷越国(边)境的,按走私罪处理,不另认定为本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偷越国(边)境叛逃的,以叛逃罪论处,也不另认定为本罪。根据刑法第32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并处罚金。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六章第三节规定的“偷越国(边)境”行为:

(一)没有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或者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无效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三)使用他人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四)使用以虚假的出入境事由、隐瞒真实身份、冒用他人身份证件等方式骗取的出入境证件出入国(边)境的;

(五)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出入国(边)境的。

第七条 以单位名义或者单位形式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三百二十条、第三百二十一条的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八条 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同时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对跨地区实施的不同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符合并案处理要求,有关地方公安机关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一并立案侦查,需要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由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依法受理。

第十条 本解释发布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2〕3号)不再适用。

由以上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如果偷越我国国境或者边境的话,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将会面临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其实偷越我国边境,会给国家的国防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因此大家在生活当中,如果想要出境或者入境,一定要遵守正常的规章制度。

四、偷越国(边)境的辩护策略

1、偷越的次数。考查是否达到3次以上,如果偷越出境后又偷越回来,则仅有2次,达不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可以做无罪辩护。

2、偷越的人数。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如果单人单次,或者2人结伙,则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现实中,通常一次抓获数名甚至数十名偷渡人员,但这些偷渡人员彼此之间并不熟悉,是分别与“蛇头”联系,由“蛇头”组织一起偷渡,这种情形,虽然在实践中往往被认定为“3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属于情节严重,但还是给辩护人留下了辩护空间。究竟是否结伴而行等方面就会成为辩护要点。

3、偷越的目的。一般来说,偷越国(边)境行为只是一个手段行为,为什么要偷越?其背后一定另有一个目的。如果偷越的目的是到境外实施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如涉嫌叛逃、颠覆国家政权、到境外实施电信诈骗等,可能会被认定为“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但如果是到境外旅游、甚至是边民通过非法通道到境外走亲串友,则可以考虑达不到“情节严重”的情形而不构成犯罪。即使认定为犯罪,也可以在量刑问题上作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

4、偷越的手段行为。即是否有“拉拢、引诱他人偷越”或者“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的情形。通常,偷越行为可能为结伙作案,比如出境打工、旅游或者探亲访友的,大多会有同乡、朋友、亲人结伴而行,这样的情形算不算“拉拢、引诱他人偷越”?为了偷越国(边)境而主动联系境外的亲友或者专门安排偷渡的“蛇头”接应,算不算“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猴哥认为,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一刀切。也就是说,这里面同样有辩护人可以辩护的空间。

 

黄云龙律师系昆明理工大法学院硕士,研究方向为刑法学,曾在法院工作。在云南省律师协会主持评选的云南专业律师专家评审名单中,也成功被评为刑事专业律师,显然了其实力获业界认可。



在此,云南中天律师提示:假如您的亲朋好友被拘留了、逮捕了,怎么办?请您不要惊慌请您先落实是哪个单位抓的。这时您的亲朋好友可能涉嫌犯罪,但《刑事诉讼法》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在判决书未生效之前,是禁止家属会见,只有律师才能会见,应该第一时间委托有经验的律师介入,律师可以去会见,全面了解情况,并向办案部门口头和书面提出律师意见律师可以结合情况申请对被关押人予以取保候审或者要求予以释放,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一篇: 因毒品犯罪被抓会怎么判刑,涉嫌贩毒可以保释吗
下一篇: 结合案例分析不起诉的三种情形
返回
Copyright©2017-2027 云南中天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188号金尚俊发广场A座14楼 滇ICP备19010134号-1
技术支持:奥远科技